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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南國都市報7月10日訊(記者何慧蓉) 曹某,現年41歲,瓊海人,是海南某電梯公司員工。2012年5月,曹某認識了比他小3歲的林某。曹某和林某都各自有家庭,但兩人還是發展了婚外情。因為這段婚外情,原本顧家的曹某與妻子離婚,女兒也由前妻撫養。離婚之後,曹某過得並不開心。一方面,他後悔因婚外情傷害了自己原本幸福的家庭,不想再破壞林某的家庭。另一方面,在與林某的相處中,曹某發現林某性格太強勢,常常辱罵他,便多次向林某提出分手。但林某不同意,甚至揚言若分手就找人傷害曹某家人。
  2013年9月1日晚,曹某與林某及其他朋友一起在酒吧喝酒,後獨自回到租處。9月2日凌晨4時許,林某來找曹飛,二人在房間里再次因分手問題爭吵,雙方相互扭打。期間,曹某從地板上拿起一把單刃水果尖刀,朝林某連續捅刺了30餘刀。林某因被單刃刺器作用致心臟、肺臟、肝臟多處破裂當場死亡。
  曹某讓鄰居打電話報警,並留在現場等待警察到來。
  海口中院認為,曹某持刀殺害被害人林某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,應依法予以嚴懲。考慮該案系因情感糾紛引發,林某案發前曾辱罵曹某,並恐嚇要找人傷害曹某的家人,對激化矛盾有一定責任,曹某有自首情節,依法可以從輕處罰,故對其判處死刑,可不予立即執行。
  據此,海口中院作出判決,曹某犯故意傷害人,被判處死刑,緩期2年執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同時,曹某賠償林某家人經濟損失1.8萬餘元。
(原標題:與情人分手不成遭威脅 男子刺死情人一審被判死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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